为方便高校毕业生(非师范类)及时办理实名制登记手续,查询个人档案信息,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人社部门负责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档案,师范类毕业生请联系教育部门。
二、2023年取消报到证。为简化求职就业材料,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 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三、实名制登记手续。为方便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省内、省外院校毕业生均可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行操作。省内院校毕业生注册后自动审核,省外院校毕业生在网上注册(上传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后,请联系临清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审核,联系电话:0635-7121757。
四、档案转递衔接。2023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高校要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
①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②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③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五、档案接收信息。学生档案一般是由学校邮寄到人社部门,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应届毕业生查询或提取档案可在工作日拨打电话查询,联系电话:0635-7121731,档案接收地址:临清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果园街80号),联系人:人才流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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