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

2023年11月30日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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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3〕14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10月23日印发实施。

一、《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明确了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基本路径和主要目标。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作为重点内容,将国务院《指导意见》提出的四个方面、13项任务,进一步细化为五个方面、21项具体任务,每项具体任务都确定了责任部门、单位。

一是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共7项工作任务,主要是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领域牵头部门,确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象名录库、健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计划、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规则,压实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共3项工作任务,主要是积极开展重点民生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探索开展新兴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

三是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方式。共4项工作任务,主要是加强风险隐患联合监测预警,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推进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处置,实施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

四是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整体联动。共4项工作任务,主要是强化部门与地方监管联动,强化跨区域监管联动,强化部门监管衔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

五是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支撑能力建设。共3项工作任务,主要是建设跨部门综合监管信息化模块,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智慧化水平,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信息共享共用。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改革创新、能力建设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二、《实施意见》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国务院《指导意见》,逐项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国家“规定动作”不漏项,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具有山东特色的“自选动作”,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单位、确定主管部门、扩大试点领域、规范工作流程等方面提出了创新性举措,为全省做好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指导遵循。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明确了实施路径。创新提出了我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遵循的四个原则,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基本路径,以监管事项为基本单元,聚焦具体监管事项,组织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以部门协同为基本保障,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以流程再造为重要抓手,按监管事项理清责任链条,统筹推进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技术融合,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以联查联动为基本手段,积极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持续提升协同监管能力。

二是细化了工作目标。对2023-2025年每年都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部分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到2024年,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扩大应用场景,常态化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到2025年,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

三是明确了协调机构和责任分工。省政府办公厅加强宏观指导,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评价,统筹推进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并对跨部门综合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确定了责任单位。

四是明确了监管重点。对重点民生领域和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对部分领域组织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在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创新提出在知识产权保护、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等领域探索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

五是规范了组织实施。从确定事项清单、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合规指引、完善监管制度规则、实施联合抽查检查、开展联合监测预警、推进信息共享共用等方面,对跨部门综合监管全流程各环节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解决“谁来管、怎么管、管什么”的问题,建立了监管闭环。

六是完善了平台支撑。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支撑模块,开发跨部门综合监管应用场景,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管理、联合抽查检查、风险隐患监测、信息共享、分析评估、证据互认等相关功能。

三、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关键要素

“跨部门”就是监管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不是单一部门。“综合监管”就是整合各方面的监管资源,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1.部门。跨部门综合监管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来牵头组织实施,确定重点领域的牵头部门,是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基础。

2.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中之重,是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以及新兴领域和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的领域。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其他需要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领域扩展和延伸。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领域是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要着力点。

3.事项。跨部门综合监管是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来实施的,梳理需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事项,是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要前提。

4.制度。跨部门综合监管是一项创新性工作,能否顺利实施、有效落实,建立有效的制度规则是其中关键。通过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监管规则和标准、监管措施等,对有效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具有重要作用。

5.平台。跨部门综合监管必须依靠信息化,需要建设统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来支撑业务协同、资源共享,实现事项清单管理、信息互通、监测预警、分析评估、证据互认、联合检查等功能,为跨部门综合监管提供保障。

6.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是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多区域的监管方式,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落实,需要明确工作协调机构,统筹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3/10/27/art_267492_60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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