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商务 2024-01-06 17:51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2023年12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连续两年政策加码,将有助于切实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堵点,助力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

其实,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并不是一个新命题。由于我国的内外贸曾经实行分割管理,形成了两个标准、两套体制。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按照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同年,商务部成立,国家层面的内外贸管理机构合并。由此,地方层面相继推进机构统一、管理体制对接,一批头部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和商业企业开始进行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探索。这是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1.0版本。

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我国的发展方式需要进行深层次变革,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首先,我国需要构建有韧性的供需体系。社会总需求等于消费、投资、净出口与政府支出之和。在理想状态下,当国际环境有利于出口时,鼓励尽可能多出口;而当面对国际环境变化、外部需求疲软时,应促进国内市场发展、扩大总需求,需要构建能够适应需求快速变动的供给体系。其次,随着我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丰富多元,居民消费侧需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实现更紧密的供需对接。最后,我国稳居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和第二大服务贸易国,同时是全球最重要的外商投资目的地之一和对外投资大国,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相互促进成为关键。这要求我们由过去的要素流量型开放转向稳步扩大规制、规则、管理、标准等的制度型开放,让中国的超大规模单一市场成为吸引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引力场。

再次强调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绝不简单地等同于加快出口转内销,也不是一味强调内外贸“趋同”,而是指加强内贸和外贸在政府管理体制上的相互对接、在企业经营方式上的相互适应以及在内外贸市场模式上的深度融合,并最终形成内外贸高度协同、兼容、互动与灵活的良性生态。这是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2.0版本,是塑造我国国际竞争新优势的重要内容。

内外贸一体化工作涉及的工作范围广、系统性和改革性强。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在落实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时,可结合地区及部门特点,抓住工作的三个重点方向,即重点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内外贸一体化的制度性成本;重点培育市场主体,提高内外贸一体化的运营能力;重点促进模式融合,促进内外贸一体化的创新发展。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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