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商务 2024-01-21 18:58 

(商 务 领 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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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中延续执行的外资政策

(一)支持全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外资企业拓宽跨境融资渠道,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通过要素保障、重大外资项目奖励等政策,推动外方债权人将债权转增注册资本。(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 电话:2119229)

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外资企业,参照省重点外资项目申请要素保障和省级重大外资项目奖励政策给予支持。

(二)对符合国家外资相关产业政策和全省产业发展方向,年度新增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且年度以现金形式缴付不低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重点外资项目加强要素保障。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省级收储的能耗指标,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按照基准价格给予20%优惠;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省级依法统一安排用地指标;指导各市依法统筹使用市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项目优先保障,可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削减预支方案应在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 电话:2119229)

申报条件:

省重点外资项目申请要素保障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资领域。符合国家外资相关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方向,不涉及限制外商投资或房地产等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行业。

2.投资规模。年度新增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年度以现金形式缴付不低于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

3.认定主体。已在我省设立登记且实际使用外资不低于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对总部在境外的世界500强投资的重点外资项目,可在项目到资前保障其要素指标,企业需在获得要素指标三个月内,以现金形式缴付不低于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

4.依法经营。企业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和税务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或已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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