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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确定2024年为“市场监管服务年”,将“服务”贯穿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按照“超前、集成、精准”三大理念,不断优化提升“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服务和监管效能,奋力打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01

强化“事前”告知,让市场主体明确法律的“底线”和享受的“政策”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统筹制定普法宣传计划,拓展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媒体普法渠道,打造市场监管普法宣传品牌,实现监管部门普法、市场主体守法的统筹协调,增强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理念。二是加强行政指导。将行政指导置于监管执法之前并贯穿监管全过程。建立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以发布合规指引清单、重要事项公告、集中指导约谈等方式,让市场主体知道“底线”在哪里。三是加强风险排查。针对监督检查、抽查检验、投诉举报、媒体舆情等风险信息,分领域建立风险会商工作机制,以“分析识别+会商研判+处置化解”的形式,每季度召开风险会商会,切实找到风险隐患,制定针对性措施,并对风险较高的行业和企业发布风险警示,对高风险市场主体提示违法风险,做到警示在前、教育在前。四是加强政策告知。制定市场监管领域惠企助企政策集成清单和服务发展清单,明确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办理科室、联系电话,并统筹制定线上线下宣传方案,畅通政策服务渠道,扩展惠企路径,切实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服务、享受到政策。

02

提高“事中”效能,体现市场监管包容审慎的“温度”和重违严惩的“力度”


一是优化外资登记注册流程。深入推行“外资企业服务专员”制度,为外资企业提供全程“一对一”精准服务。聚焦“减时间、减流程、减材料、减成本、优服务”的“四减一优”工作目标,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提升外资登记便利化水平。二是落实“轻微免罚”柔性措施。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允许依法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三是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统筹市场监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事项,完善包括信用信息记录与公示、信用风险分类、失信行为认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内的信用监管体系和企业等级名录,对风险较低、信用较好的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风险较高、信用较差的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四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市场监管领域各环节检查任务,科学制定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切实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双随机抽查中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提高对信用风险高的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五是实施跨科室综合监管。统筹制定跨科室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建立综合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科室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解决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

03

做好“事后”帮扶,实现案件回访监督和问题整改修复同时同步


一是坚持“两书”同达。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支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修复信用,缩短市场监管涉企信息在公示系统(山东)的公示期。同时,区分违法失信不同情况,构建相应的修复条件、程序和方式,实施精准修复。开通线上线下修复双渠道,实施全流程网上信用修复,依法依规实现“能修尽修”,帮助市场主体尽快减轻因行政处罚带来的“失信”成本。二是坚持回访问诊同步。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工作制度,在回访时了解事前告知、宣传、预警等服务是否到位,同时了解执法过程是否规范。建立实地回访、网上回访等多样化的回访反馈渠道,针对企业反馈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优化执法行为。三是坚持正反典型同推。对放心消费示范创建、质量品牌创建等市场监管领域正面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让示范企业有获得感、荣誉感;对重点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以及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实施集中公示、重点曝光,起到曝光一个、警示一批的效果。

下一步, 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建立普法宣传、风险会商、行政指导、案件回访等四项制度,发布合规指导、政策集成、服务发展和轻微免罚四张清单,科学统筹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科室综合监管三个计划,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督查督办两个办法,形成“部署—推进—评价—反馈—整改”有机衔接的工作闭环,确保服务型监管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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