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法律见决心

2022-10-13 15:45:32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作者:晏澜菲

■ 本报记者 晏澜菲

从2020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已实施逾1000天。1000多天中,它见证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变与不变:变的是中国日渐优化的营商环境,不变的是中国推动法治化建设的诚意和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体系,外商投资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全面施行,为外商投资企业营造了更优的营商环境。

2016年,结合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从准入后国民待遇加正面清单管理转向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资三法”作出修改,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2018年12月,外商投资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9年3月15日,外商投资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的统一基础性法律,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步实施的还有配套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取代了原有的“外资三法”,外商投资法为扩大利用外资提供了符合国际规范的法律制度和保障。这不仅将长期以来中国管理外资的经验教训和鼓励保护措施以立法方式确定,还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创设了一系列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外商投资法规定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这一系列的制度规定为吸收和利用外商投资设立“安全网”,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外资管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自《外商投资法》生效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累计推动500多个文件“立改废”。商务部等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措施,完善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健全投诉工作网络,帮助外资企业协调解决了一系列投诉事项,维护了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

随着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及其相关制度的完善,中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已日趋成熟并逐步完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给予了外商投资更大的自主性。这不仅有利于简化外商投资程序和在清单外领域投资的审批流程,让外商投资的领域更宽,也有利于规范、促进外商投资行为,激发其投资的积极性、主动性。

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制度型开放转变,中国以一个更加法治化的环境为各国企业在华发展提供更广阔机遇。这既是一颗定心丸,更是奠定中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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