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好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以及相关行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纾困扶持政策,我省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54号)。

1、哪些企业符合缓缴政策?

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企业,以及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它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2、如何确定缓缴对象?企业对行业类别划分有异议怎么办?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市场监管等部门获取餐饮、零售 、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企业名单。在名单范围之内的企业 ,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 ,到我市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社保经办窗口办理申请缓缴手续。

新参保企业或对行业类别存在异议的,可持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由经办机构受理缓缴申报。

3、企业如何申请社会保险费缓缴?

符合行业类别的企业,持《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如实填写缓缴时间、缓缴期限、缓缴险种及到期补足等事项,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纳入“特困行业缓征名册”管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4、缓缴三项社保费的期限是什么时间段?

符合行业类别的企业,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 5月至7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2022年4月未完成缴费的企业,也可申请自2022年4月开始缓缴 ,缓缴截止期限相应提前1个月。

5、企业何时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符合行业类别的企业,可于2022年5月至7月每月15日前,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当月至7月的养老保险费;于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每月15日前,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当月至2023年4月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5月份申请缓缴时间延长至5月20日)

6、新注册企业或行业变更企业何时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新注册企业可自参加社会保险当月起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变更行业类别的企业,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7、缓缴企业如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缓缴企业应按照相关政策,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并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缓缴企业因各种原因,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社会保险费的,从其断缴费当月起,中断缓缴资格;如企业继续申请享受缓缴费政策,需补齐断缴部分社会保险费后,重新提出缓缴申请。

8、缓缴企业如何补齐缓缴部分社会保险费?

缓缴企业应在缓缴期满后的1个月内补缴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纳的,按照《社会保险法》从缓缴期满的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税务部门将及时提醒企业补缴。缓缴期满后企业仍经营困难无力继续缴费的,经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于2022年底前完成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缓缴期间,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缴纳缓缴的费款。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9、缓缴期间存在人员减少、退休、关系转移怎么办?

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职工因退休、辞退、调动转移或死亡等原因办理在职减员的,缓缴企业应补齐职工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后,方可办理在职减员、退休等业务。

10、缓缴期间会影响缓缴企业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吗?

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 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1、缓缴期“存在X个月缓缴”是否计入缴费月数?

缓缴期“缴费年限”、“起止时间”等内容虽然已将“X个月缓缴”包含在内,但在企业为该参保职工补齐缓缴的相应险种保险费前,相应险种的缓缴月数不计算在缴费年限内。

12、缓缴企业参保职工从单位离职后,该参保职工的相关权益证明能否正常显示单位缓缴部分?

参保职工离职时,待企业为其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后,其相关权益证明就能正常显示出单位缓缴部分了。

13、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什么缓缴政策?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部分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附件1: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附件2: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6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