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提升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服务质效,临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类梳理了一揽子惠企政策,提炼政策要点和申报方式,明确服务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编制成《临清市工信领域惠企政策汇编》,方便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并及时对照申

二十九、新兴支柱企业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等)范围,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的制造业企业。

2.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企业整体财务状况良好,负债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产品附加值高,盈利水平较强。企业近两年发展较快,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增长势头,“十四五”期间有较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重大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具备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潜力。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平台和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核心技术,近两年有较好的新产品开发成果,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2%以上。

4.具有较好的能源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企业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单位产值能耗低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无失信惩戒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或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近两年内不存在《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中“不予支持范围”的有关情况。

5.企业规模适中。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15亿元之间,不隶属于我市其他大型企业集团。申报年度“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为A类或B类。

6.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及以上单项冠军企业优先支持。总投资3亿元以上、投产不足3年的新建企业,其主导产品属打破国际垄断、填补国内空白的“卡脖子”产品的,不受经营指标和“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等条件的限制。

(二)政策扶持

在全市遴选15家左右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市级财政按年度对新兴支柱企业进行分档奖励:依据企业上年度市县两级财力贡献数额和增幅进行排名,第1-3名各奖励300万元、第4-8名各奖励200万元,其他各奖励100万元。所需财政资金在市级工业转型和技术改造资金中列支,根据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总额控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预算情况对奖励金额进行调整。

责任科室:运行监测协调科   咨询电话:23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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