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提升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服务质效,临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类梳理了一揽子惠企政策,提炼政策要点和申报方式,明确服务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编制成《临清市工信领域惠企政策汇编》,方便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并及时对照申报

十八、聊城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设备奖补申报

(一)申报条件

企业申请技术改造投资激励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项目已依法办理了核准或备案、环保、节能、安全等相关手续。项目实施地在本市范围内;

3、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符合《关于加强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落实的通知》(聊财建2021〕23号)中关于“绿色门槛”制度的有关规定,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

4、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项目已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网直报平台,并依法填报统计数据

5、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往年已经获得市级技术改造设备奖补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二)政策扶持

设备(含软件)投资奖补。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含软件)实际购置金额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其中“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和D类的企业设备(含软件)投资奖补的比例分别不超过8%和7%。  

设备购置金额是指申报项目新购置(不含二手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生产设备、研发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和节能环保设备等支出金额。根据企业提供的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由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核定。

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往年已享受市级技术改造设备奖补的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奖补项目的通知》(聊工信发2022】91号)

责任科室:技改办     咨询电话:23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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