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于129日起,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临沂沂河新区、菏泽鲁西新区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129         


附件

 

托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和省级新区

承接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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