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质强办发〔2022〕6号

聊城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2年度聊城市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聊城海关: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字〔2021〕11号)规定,请各主管部门梳理本业务领域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获得的各类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组织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个人)填报《聊城市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各主管部门应对奖励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填写《聊城市质量发展奖励项目汇总表》(附件2)。

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聊城市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聊城市质量发展奖励项目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等纸质材料报送到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未报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杨丽芬  电话:8519825

邮箱:lczj_zlglk@lc.shandong.cn

附件:1.聊城市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聊城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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