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清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聚焦税务总局、省局、聊城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立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狠抓法治工作落实,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把法治化建设作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深刻领会法治政府、法治税务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税收法治化建设水平。现将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临清市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各项工作、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局党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将其列为局长办公会第一学习议题,另外,党委班子成员均在基层党建联系点、所在党支部作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等形式,深学深悟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深刻内涵,自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高推进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

2.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税收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税收法治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完善税收专家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组织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活动,共向聊城市局报送3篇理论研究成果、7篇研讨发言材料,有力推动了税务机关法治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政治任务的工作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通过建机制、广宣传、优服务、重监督、多手段持续抓好减税降费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站在纳税人的角度谋划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增强培训辅导实效,确保减税降费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今年以来,我局精准推送信息提醒3000余条,对300余户纳税人开展“一对一”宣传辅导,累计办理留抵退税2.84亿元,减征和缓缴税费3.56亿元,税费的普遍减轻,增强了市场主体信心和经济发展动能,提高了企业减税降费获得感。推行税收专家顾问制度,助力“一户一策”,为企业精准纾困解难,实现深度服务、纳税遵从、和执法监管水平的同步提升。

2.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面对减税降费、疫情影响等因素影响,我局加强对收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严格落实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既不折不扣把该减的减到位,又依法依规把该收的征收好,坚决不搞大规模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与此同时,持续做好地方税种核查,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纳税评估,加强社保费征收“统模式”改革,强化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建设,有力保证了税费收入应收尽收。今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9.72亿元,组织社保费非税收入共计36.78亿元,为经济发展贡献税收力量。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转变纳税服务理念,统筹执法服务关系,在提高服务质效上下功夫,税收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一是积极推行非接触办税。落实“电子税务局”办税事项清单,实现留抵退税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办税效率,缩短办税时限。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现行行政审批事项,依托网上办税平台、电子税务局简并申请文书,压缩办理时限,减少申报材料,实现“少跑腿”到“不用跑”。建立“听您说马上办”线上诉求征集信箱,针对9项高频问题优化办税流程5条,全省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由去年的第96名升至今年的第28名,位居各县局第1名。我们强化社会协作,推行涉税中介机构星级评定、联合监管,相关做法得到省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谭中伟的肯定批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制定主体、权限、名称、文号、程序,制定公布本单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022年度我局未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

2.健全长效清理机制。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我局积极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实现执法依据“减负增效”。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1户次,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邀请我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领导小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等机构,完善各项重大决策程序,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及时纠正决策偏差。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推进“三项制度”。一是以“公示”提高执法“透明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向纳税缴费人和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示信息9815条。二是以“全记录”提高执法“规范性”,建立了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执法过程全记录体系,为各税务分局更新配置20余台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以“审核”提高执法“准确性”,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资源,对“严重影响纳税人权益、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或产生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等执法决定开展合法性、合理性集体审核,避免随意执法。

2.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要求公平公正执法,杜绝选择性执法、区别性执法,让权力规范化运行,捍卫税务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截至目前,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进行批评教育而被免于处罚428户次。

3.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无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要求。对新入职的3名税务人员,积极采取集中封闭培训、强化模拟演练、结对帮扶、跟踪督导等措施,强化考前培训,积极组织做好考试准备,3人均顺利通过考试,通过率为100%,平均成绩为81分,取得来之不易的好成绩。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细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日常监测预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严格履行值守报告制度,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矛盾隐患排查6次,组织疫情防控检查10次,办税服务场所应急演练6轮。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以减少涉税争议为目标,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在相关行政执法文书中,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抓住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解决纳税人和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既要维护税法严肃性,又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组建专业团队,有效化解税收争议。截止目前,我局继续保持零复议、零诉讼。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一是持续发挥内控监督作用,做好日常考核过错确认及执法督察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二是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主动公开纳税服务投诉专线和举报专线,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三是深入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2.全面依法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涉及纳税人和缴费人权益、公共利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聚焦智能化、精准化、协同化三个方面积极探索《意见》在临清税务“落地开花”。聚焦智能化,推行高效便捷服务,升级整合自助办税设备,完善“城区+乡镇”的网点配置,构建全市“一次不用跑”纳税服务框架,实现税费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远程办”,为纳税人提供智能化、便利化、自主化的纳税服务环境,月均减少纳税人缴费人入厅办税约1200余人次,全年实现远程帮办业务2.8万条。从“大厅办”到“线上办”,智慧服务更快捷,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智慧办税更简便,从“大数据共享”到“税收协同共治”,智慧平台更高效。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担负起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重大责任,示范引领效应明显,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提升,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实现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

2.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学习必备课程,通过“关键少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依法行政,有力推动税收法治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思想理念更新不及时

个别干部对贯彻“以数治税”、“四个有人管”、“协同共治”等新理念学习运用不到位。针对当前不法企业从注册到虚开走逃仅需6-7天这一新情况,我们部分税务干部的应对理念却还停留在传统思维中,风险应对时间长,精准打击力度弱,风险防范理念与方式没有及时更新、与时俱进。

(二)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从执法风险疑点和督察内审等反应的情况来看,执法过程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系统操作不够熟练等。

(三)服务与执法联系不密切

仍有部分同志片面的认为执法就是公权力的规范使用,与服务无关,纳税服务是办税服务厅、纳服中心的工作,将执法、服务割裂开,形成执法、服务两张皮,从而导致执法偏离正确方向,引发执法风险。

三、下一步打算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局要牢牢把握好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到以下几点:

(一)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

一方面要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牢固树立“减税降费是政治任务”的理念,分行业、分专题制定税收政策指引,细化政策宣传推送、政策直达快享和政策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另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组织收入工作。要严守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征收,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和虚收空转行为,最大限度挤干“水分”,坚决不踩“过头税费”红线。

(二)优化税收执法方式

提升法治思维,加强法治体系、教育培训和法治文化建设,尤其是重点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严格执行“三项制度”“首违不罚”等制度,探索开展非强制性执法试点工作。全面梳理建立执法行为权责清单,理清事项运转流程,统一执法文书模板,打造“权、岗、责、人”一体化机制。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不断创新税法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电子税务局、电视、报刊等媒体方式,抓好税收新闻报道,提高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防范风险能力,提升法制工作人员素质能力特别是应对诉讼、复议案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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