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根据《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等文件要求,今年省科技厅拟组织开展2-3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就2023年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2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各申报单位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系统,按照要求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证明,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完成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2份,加盖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公章后,于6月22日下午5:00前,由推荐部门汇总报市科技局。
三、注意事项
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等有关文件认真审核,尤其要对管理运行机制严格把关,须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切实保证建设质量。
企业类型的机构不在本次受理申报范围。
省科技厅将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对象和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吴敬哲 郭菲 0635-8378986
云平台技术支持:0531-51751080
聊城市科技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