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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山东省淄博、枣庄、日照、聊城、龙口、诸城、滕州7市成功入选。在国家已公布的四批示范区名单中,山东省国家级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数量达16个,总数全国第一,其中地级市11个,县级市5个,占全省地级市的近70%。城市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是国家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权威认定,代表着一个城市的“诚信名片”,是区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综合反映着一个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精准解决社会痛点、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本次入选的示范城市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主动承担重点难点任务,积极探索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模式,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产品开发应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信用惠民便企场景拓展、信用服务机构培育等方面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在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中始终位于前列,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下一步,山东省将充分发挥示范城市引领带动作用,加大对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和宣传推介,积极推进诚信理念、诚信制度和诚信手段与经济社会各方面深层次融合,为山东省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坚实支撑,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筑信用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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