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煤棚和焦棚也属于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吗?如果属于动火作业和使用电器设备全部要用防爆电器吗?


《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中煤粉属于可燃性粉尘。鉴于曹妃甸“2019.5.24河北龙成煤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煤粉燃爆事故”教训,应将其划为粉爆危险区域的21区。大棚是否划为粉爆危险区域与现场粉尘的产尘量、不可控粉尘层的管控情况、煤质(如:褐煤等)、湿度、通风效果等密不可分,企业应结合工艺特点、产尘量大小、现场实际等情况综合评估爆炸风险,并参照GB15577-2018第4.8条分析判定。一经认定划分的粉尘防爆危险区域应规范布设尘密型防爆电器。


Q2:

工贸行业特殊作业动火是否有规范或者标准?


工贸企业参照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


Q3:

2022年3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35条中提到的动火,有无场所、工作简单复杂之分?


企业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应遵循《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要求。工贸企业相关作业可参照《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规范》执行。


Q4:

《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鲁应急字〔2022〕70号)是否适用于工贸行业?


工贸行业适用《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鲁应急字〔2022〕70号)。目前工贸企业没有提出强制性要求和制式性格式,这需要企业结合自身安全管理实际、风险特点等针对性制定实施作业票证的签发程序。


Q5:

节假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动火作业需要升级管理吗?


夜间升级重新办票,原票不能使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号)》中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按特级动火进行升级管理。


Q6:

工贸行业特殊作业应适用哪个规范?


公司在编制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时,可以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尤其是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其次工贸行业开展高危险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悬挂、挖掘、动火、临时用电、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以及临近油气管道、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辨识;(二)制定作业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三)按照规定开具危险作业票证,并对危险作业票证进行现场查验;(四)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身体状况以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六)确定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的统一指挥;(七)指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确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八)按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受托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Q7:

工贸企业固定动火区划分要满足哪些条件?


固定动火区:一般系指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砂轮、喷灯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固定动火区的设定应满足:(一)固定动火区域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全年最小频率内的上风方向或侧风方向;(二)距易燃易爆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m,并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三)室区固定动火区应用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四)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能保证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在任何气象条件下,动火区域内可燃气体、蒸汽的浓度都必须小于爆炸下限的20%;(五)固定动火区不准存放任何可燃物及其他杂物,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六)固定动火区应设置醒目、明显的标志。其标志应包括“固定动火区”的字样;动火区的范围(长X宽);动火工具、种类;防火责任人;防火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灭火器具的名称、数量等内容。


Q8:

工贸企业所有动火作业是否都需制定作业方案,还是根据现场风险选择是否制定?


企业的动火作业管控的区域和管控程度由企业根据风险辨识情况自行决定,非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工贸行业不需要强制执行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可参照执行。企业在非固定动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应按《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制定作业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固定动火区域实施动火作业,应按相应的安全标准规范及要求,实施风险管控。


Q9:

工贸企业禁火区以外的区域、没有火灾爆炸风险的场所,是否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证?


禁火区即为禁止随意动火的区域,一般将生产区和其他特殊区域全部列为禁火区,禁火区包括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和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判断是否属于动火作业,要对照燃烧三要素,其核心要素就是看能否构成点火源这一要素特点(焊渣的温度一般在1200℃-1400℃)。因此,禁火区以外的区域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证,但是没有火灾爆炸风险的场所只要是在生产区域内均需办理动火作业证(除企业经评估划分的固定动火区外)。


Q10:

打磨车间和喷漆车间一墙之隔,是否需要每天办理动火作业票?


生产操作属于常规作业,应依据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无需办理作业票;但两个车间之间防火间距应满足GB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修订版)要求。


Q11:

公司有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参与压力容器焊接制造的员工持有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证”,在此种情况下,员工是否还需考取“特种作业证”?


根据《特种作业目录》,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内容,如需进行电焊、气焊作业,要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0号令)获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Q12:

在公司管廊上进行焊接作业,作业的管廊长度1公里,包括3个动火点,跨越2个车间和一条主要道路。以上作业开一张一级的动火作业票可以吗?


不可以,应按照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附录BB.2.2安全作业证实行一个作业点、一个作业周期内同一作业内容一张《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编辑: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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