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价格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体现发展改革部门在价格争议纠纷处理中的优势,发挥法院在价格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司法保障作用,实现价格争议纠纷解决主体多元化、方式社会化、工作规范化,将更多的价格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市发改局、市法院召开座谈会,双方积极协调,建立了对接工作机制,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实施意见从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工作原则、对接机制、配套机制四个方面入手,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原则;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原则。通过诉前调解衔接、诉中调解衔接,建立诉前调解成果确认制度,司法确认与执行衔接制度,明确了双方工作对接的具体流程与职责协调,促进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临清市人民法院分管院长、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分管领导、价格认证办公室、法院立案庭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会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双方将通过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强联系,争取将我市的价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规范化,为全市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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